符号属性
每个符号都有一组影响其在图纸中行为的属性。
要编辑这些属性,请在符号编辑器中打开符号,按 F12,然后选择 符号 选项卡。

属性
编号 — 按照标准标识符号,格式为 标准:编号
(例如EN 60617: 04-01-01)默认参考 — 符号类型的标识符
(例如电阻器为R,电容器为C,晶体管为T)默认类型 — 电气属性(例如以 Ω 为单位的电阻值、以 pF 为单位的电容值、晶体管型号)
该值用作图纸中的初始值,可随时更改。注释 — 符号的可选说明
功能 — 定义符号在程序中的行为
⚠️ 请谨慎更改——错误的设置可能影响功能
自动编号
如果符号具有默认参考,则在插入图纸时会自动编号。
例如:
R→R1、R2、R3、…C→C1、C2、C3、…
参考定义前缀,编号则自动添加。
如果未定义参考,则仅使用数字:
1、2、3、…
默认值(参考和类型)
为了避免为每个符号单独设置参考和类型,请使用:
文件 → 库配置
在对话框中:
- 打开符号选项卡
- 选择符号组(左侧面板)
- 设置默认参考和类型(右侧面板)
⚠️ 修改后,请运行:
查看 → 重读符号
默认可见性
如果符号定义了默认参考和类型,则将符号插入图纸后,这两个值会自动可见。
💡 提示:
花几分钟时间在符号库中设置默认参考和类型。
配置完成后,每个插入的符号都已包含正确的值——这在较大的项目中可以节省大量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