使用对象

以下是您可以对图纸中的对象——符号、图形形状和文本——执行的所有操作。

选择对象

用鼠标左键单击任意对象即可选中它。要选择多个对象

  1. 按住 Ctrl + Shift,逐个单击各对象。
  2. 从左上角向右下角拖动鼠标,框选矩形区域内的所有对象。

克隆对象

按住 Ctrl,用鼠标拖动对象后松开。对象的副本就出现在新位置——快捷又简单。

旋转对象

您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旋转符号、图像和独立文本:

  • 使用菜单命令 对象 - 旋转
  • 单击工具栏图标:旋转图标
  • 属性面板中输入精确角度。角度以十分之一度为单位(例如 30° 输入 300)。
  • 拖动对象上的圆形手柄。默认情况下角度以 15° 为步长对齐——按住 Shift 可自由旋转。

翻转对象

符号和部分图形形状可以水平或垂直翻转:

  • 菜单:对象 - 水平翻转垂直翻转
  • 工具栏图标:翻转图标

删除对象

选择对象(通过单击或资源管理器面板),然后按 Delete

调整线条外观

双击线条打开属性面板,即可更改轮廓粗细线型

对齐对象

使用 查看 - 对齐 来对齐符号、文本和图形形状。请先选择至少两个对象——对齐以第一个选中的对象为基准。

对齐命令

更改图层顺序

右键单击对象可使用叠放顺序命令:

  • 向前移动
  • 进一步向前移动
  • 进一步向后移动
  • 向后移动
更改顺序命令

操作可用性

并非每种操作都适用于所有对象类型。快速参考如下:

符号 图形形状 文本 符号组
旋转 仅矩形和椭圆 是(仅单行文本)
翻转 线、曲线和多边形
对齐
调整图层顺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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